二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为适应专业化施工及加快工程进度的要求,一个工程项目一
般均有多个施工企业进入现场施工。 工地现场通常存在着安全意识薄
弱,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安全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各施工方之间协
调不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而这些多是用电事故发生的“导火索” 。
2、因此,建筑工地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建立和完善临时用
电管理责任制, 确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为总承包单位负责制, 进入施
工现场的一切配电设备、用电设备(分配电箱、开关箱、手持电动工
具、电焊机等)等必须经总承包单位检查合格方可进场使用。建立日
常的安全用电分级检查机制, 即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检查、 现场
电工的自查和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
度。
二、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甲分包)必须签订临时
用电管理协议。
2、现场临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