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
水电[2018]312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省(直辖市)水利厅(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局)、能源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纠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等发现的小水电违规建设、影响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决定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理整改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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