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3
浙
江
档
案
<<<
了信息公开审查会确保该制度的实施。二是司法救
济制度,即文件公开的申请人或第三人对有关文件
公开的行政机关的处分不服,根据《 行政案件诉讼
法》的规定提出行政诉讼,由法院进行裁判的制度。
三是对既存的有关法律进行调整。日本在通过《 信息
公开法》的同时,还通过了《 关于行政机关保有的信
息公开的法律实施相关的法律整备法律案》(简称
《 关系法律整备法案》),根据该法,涉及 24 个相关法
律需要修改,例如有关登记、特许、刑事诉讼等法律
的文件公开、不公开的处理制度;有关著作权的公
布、复制、权利保护等,都要作调整。
注释:
①芝池羲一:前揭注 18:P335
②周汉华:《 外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比较》,《 中国法
制出版社》,2003.8
③刘杰:《 知情权与信息公开法》,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5,P240
④ http://w w w .soum 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