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中合理低价中标的运用与对策
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从法律上首次允许招标人选择最低报价者中标,这标志工程招标迈入了法治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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