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投标活动监管中运用责令改正的案例分析
一、案例介绍\r\n案例一:某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招标.招标完成后,招标情况报告报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时,监管部门发现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文件的内容存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强制性规定:一是对装修部分的主要材料均标明了三个特定品牌;二是投标保证金的收取超过了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于是招投监管部门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做出依法重新招标的行政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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