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一、《招标投标法》第五条:提升电子招标投标法律地位\r\n将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n增加此款,提升了电子招标投标法律地位.这句话虽然在《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已有明确,但《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仅仅是部门规章层面,此次上升到法律层面,可以正式确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效力,值得还停留在纸质模式的市场主体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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