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分条文的理解与适用(九)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分条文的理解与适用(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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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202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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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简介
五十九、中标结果的公告法律条文:第六十九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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