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地方国有企业招标采购 监管问题探析
地方国有企业每年营业收入约18万亿元,招标采购金额近10万亿元,由于《招标投标法》主要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法》仅适用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项目,而地方国企又不具有央企设置电子化招标采购平台的优势,造成大量地方国有企业招标采购活动处于法律监管之外的\"灰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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