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加强东北振兴专项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发展改革部门东北振兴专项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发挥上下联动作用,及时准确掌握项目建设动态,近日,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加强东北振兴专项中央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对国家东北振兴专项所含的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大小兴安岭林区接替产业,资源型城市吸纳就业、资源综合利用和多元化产业体系培育四个专项项目申报和管理作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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