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建设工程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性质
在招投标实践中,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有观点认为从合同相对性出发应由招标人支付,对于中标人支付行为的性质也有不同认识。由于存在招投标合同关系,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没有突破合同相对性,其性质为并存的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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