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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