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的通知
正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会计工作,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