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通讯·!""#$!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
耕地开发的法律规定,体现了国家的宏观调
控意图
%&&& 年颁布实施的《土地管理法》,以立法 的 形 式 确 立
了我国土地管理的政策,目标就是要切实保护好耕地、努力实
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并明确鼓励盘活现有建设用地、限制
新增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土地的指导思想。《土地管理法》颁
布实施之前,国家对国有土地资产的管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
定,按有关规定,占用耕地和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的土地收益都
留在地方,并主要留给了市、县和乡镇,市、县和乡镇政府可以
通过征用耕地后出让,获取巨大收益。谁“卖地”,谁得益的机
制,刺激了市、县政府将耕地转化为建设用地获取更多资金的
欲望。这种行为不仅造成耕地被大量占用,还大量引发农民与
政府的矛盾,影响社会稳定。针对这种情况,《土地管理法》明
确提出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以下简称有偿使用
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