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安监局,各煤矿监察分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安监局: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安监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4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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