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为规范有序推进我省落实耕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加强相关项目管理,各地在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国土资规[2016]8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6]2号)的同时,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