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发出《关于恢复对出口粮食、煤炭征收铁路建设基金的通知》
近日,铁道部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止执行出口粮食、煤炭运价优惠措施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670号),根据国务院第47次会议精神,决定停止执行对出口粮食、煤炭运价优惠措施,于2004年4月28日以铁运电〔2004〕82号文发出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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