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业的营业税制主要是在传统的服务行业的基础上所建立起来的.现在的营业税,制度上主要有以下的三方面特征:一是主要建立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祖国改革开放的萌芽时期,当时经济不够发达生产水平较低,服务业发展并不繁荣,服务业的品类主要以生活性服务,以及传统消费性服务为主,营业税相对来说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并且与传统的服务行业十分相适.二是从1984年营业税设立开始,至今已经多年,时间较长,但基本制度并并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变动.三是营业室设立至今,为了不断适应服务业向上发展的需求,在1994年以及随后的2004年和2009年等三次增值税改革期间,对营业税依据发票的管理方面是以律的结构以及纳税所在地等政策方面进行了明确的修正,但在制度变革方面并没有进行很大规模的改动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