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北、山西等二十地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督察情况的通报
建质质函[2008]69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建设交通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关于加强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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