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为全面落实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加强部门衔接,解决不动产登记“中梗阻”问题,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