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建设工程优先权的法性与行使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然而,在理论上、实务中,其法律属性存在较大的争议。本文认为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性质应明确为法定优先受偿权。同时,本文也浅析了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与其他相关权利竞合问题及权利的行使,以完善我国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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