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正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开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