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7]12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消防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卫计委、市建委、市食药监局《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7月5日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消防局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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