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和法律英语(14)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
细心的读者一定注意到,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1.1.5.1是这样定义\"签约合同价\"的,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这里出现了\"暂估价\"及\"暂列金额\"两个相似的词。事实上,FIDIC1999文本中也有一个\"Provisional Sum暂定金额\"的说法。它们到底是什么关系呢?我们来看看它们各自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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