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视角中的和谐司法——从一起铁路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透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对立统一
一、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对立与冲突司法的价值在于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法院裁判的认可和自觉服从,通过司法作用于社会。在全社会培育一种正义的观念和守法精神,向社会传递一种法律至高无上以及遵纪守法的观念,真正使公众相信法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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