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地方定价目录答记者问
近期,各地的价格主管部门陆续对外公布了新修订的地方定价目录,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对此,本刊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r\n问:请介绍一下集中修订地方定价目录的主要背景.\r\n答:根据《价格法》规定,地方定价目录是规定地方政府定价权限和范围的主要法律依据,是地方政府定价的权力清单.在此之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定价目录均是2015年集中修订公布施行的.通过2015年的修订,地方定价项目平均减少了55%左右,保留的定价项目平均在45项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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