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营改增对承租人融资租赁决策的影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下称“36号文”)按照标的物不同,将融资租赁服务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按照融资租赁的性质,将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定性为金融业务中的贷款服务.具体来看,“营改增”将对融资租赁中的两种主流模式(回租与直租)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文将就“营改增”的实施对几大行业融资租赁决策所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努力探寻避免负面影响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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