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财规[2016]5号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建设局、水利局、环保局: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以及《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等文件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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