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确定深圳市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示范城市
本刊讯根据《关于印发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城[2004]98号)要求,经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广东省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建设部日前组织专家考察组对深圳市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和评审。专家组认为深圳市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积极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推动全国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探索完善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机制和体系,经研究,建设部确定深圳市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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