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煤矿安全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正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黔府办发[2008]132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煤矿安全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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