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部署城市空间和地域建筑特色传承与塑造工作
为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精神,落实2016年江苏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提出的\"打造发展充满活力、环境美丽宜居、文化富有特色、社会和谐文明的现代化城市\"目标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推动特色发展、绿色发展、集约发展\"的要求,深化实施《江苏省城乡空间特色战略规划》,推动全省传统建筑特色和建造技艺传承,加强城市空间和建筑特色塑造的规划设计指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和人居环境,我厅组织13个设区市规划局开展城市空间和地域建筑特色传承与塑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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