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伴随我国城市化与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形势下,我国已为此环境构建出权责分明、分工合作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制及工作内容,其主要管理部门由财政部、国资委及国有企业三部分组成,形成相互协调、相互监督之势。但是,在地方预算管理过程中,往往因为缺乏科学预算编制,且无法形成有效三者相互监督,从而造成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工作难以进行。为此本文重点分析在财政监督之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并确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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