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健康型建筑材料标志人造板及其制品技术要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健康型建筑材料标志管理办法》和《上海市健康型建筑材料标志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上海市健康型建筑材料标志人造板及其制品技术要求》经上海市健康型建材领导小组批准,将于2004年3月1日起实施,现予发布。 特此通知上海市健康型建材管理办公室 二00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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