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7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20日,代省长郭庚茂签发第116号政府令予以公布,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指出,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应当坚持节地、节能、利废和环保的原则。鼓励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炉渣、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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