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石、花岗石规格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开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7月20日发布第50号公告,宣布新的《大理石、花岗石规格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HDB/JC014-2010)于2010年9月20日起执行,原《石材产品(板材、异型材)加工贸易单耗标准》(标准编号:HDB/JC00 1-2000)同时废止。《大理石、花岗石规格板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由中国石材协会负责起草,参与起草人员在海关和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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