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众人物隐私权的保护——“偷拍门”引发的思考
我国隐私权制度尚不完善,公众人物尤其是明星的隐私权屡屡遭受肆意的侵害。但隐私权的限制原则只适用于隐私权与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众兴趣、管理必要相冲突时。因此,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其他自然人,只有当隐私权与上述原则相冲突时才可以对其隐私权予以限制,而不应对某一类主体的隐私权预先予以限制。并针对公众人物隐私权易被侵害的原因提出对社会公众人物隐私权保护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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