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在价值工程的功能评价和方案评价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1.评价对象是取连续实数值的,2.这些连续数值的实数是以清晰区间划分等级的,3.在评分时,每一清晰区间对应一个“分值”。 例如,某一机电产品,“噪声”是一项重要的技术指标,且以“分贝”为单位进行计值,其取值显然是连续的。现规定,小于65(分贝)评为10分,小于68(分贝)评为8分,小于70(分贝)评为6分。据此,当“噪声”为65(分贝)时,评为8分,当“噪声”为64(分贝)时,则评为10分,甚至当“噪声”为64.999(分贝)时也评为10分。这种评分方法的不合理性在于,当噪声(分贝)值相差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