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水利局: 为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保障水利工程效益的发挥,推动水利事业的发展,为我省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水利产业政策》(国发[1997]35号)、中发[1999]12号文件要求和1995年省政府66号令的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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