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校教学评价工程的实施与成果
《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提出:“建立各级各类教育的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各地教育部门要把检查评估学校教育质量作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对高等教育,要采取领导、专家和用人部门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质量评估和检查。”北京市教委在转发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国发[1993]4号)中指出,“政府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由对学校的直接行政管理,转变为运用法律、经济、评估和信息服务以及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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