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发改资环[2011]11号各区(县级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经贸局、建设局、交通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为推动我市节能工作的开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家节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决定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为规范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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