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北京市规划委,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指导和促进“十二五”时期我国建筑业健康发展,我部组织制定了《建筑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0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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