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加强和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管理
本刊讯住建部日前发出通知,加强和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评审管理。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相关评价技术细则、地方标准等相关规定,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审查和管理工作,提高工作质量。通知指出,各地要制定相应的激励政策与措施,大力引导和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住建部将对各地绿色建筑配套激励政策制定情况进行专项调查,并作为评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绿色建筑示范社区等称号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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