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门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木门装饰工程质量不断提高,维护木门工程施工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类木门工程施工装饰设计、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木门工程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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