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分会会长工作会议规定
为更加科学地做好建筑设计分会的服务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充分发挥会长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议事决策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一、会长工作会议的议事内容1、根据分会工作条例规定,研究、审议必须由会长工作会议做出的决定。2、提议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3、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和决定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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