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公私合作的项目与模式选择
县域基础设施有非经营性、准经营性、经营性之分,PPP模式有政府主导型、政府—私人投资者主导型、私人投资者主导型之别,应秉持稳定的现金流、低风险低收益、实质重于形式、成熟盈利模式、见效快等原则,综合考虑县城、乡镇基础设施项目与PPP具体模式的耦合。县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的PPP模式应用应当选择合适的风险分配方式、加强PPP模式应用项目的绩效评价和建立PPP示范项目的“能进能出”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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