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南京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宁政办发[2006]5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切实做好我市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苏省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国土资源局拟定了《南京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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