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有关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水利厅、省环保局、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监察厅、省建设厅《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水污染防治总体规划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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