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建市[2008]641号各区、县建委,各建筑业企业,各有关单位:为维护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秩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推进招标代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经我委研究决定,定于自2008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企业资质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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