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天津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7号《关于修改〈天津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04年6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市长戴相龙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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