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实施全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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