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贯彻执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5年5月28日印发各州市林业局、滇中产业聚集区(新区)林业局: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和审批,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促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近期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遵照执行。一、严格林地分级和公益林管理有关规定Ⅰ级保护林地是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内予以特殊保护和严格控制生产活动的区域,以保护生物多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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